Commitment to fairness and justice

致力於公平正義

一切以正义为信条

一切从公平出发

维护正义 捍卫权益

做好一名律师 做一名好律师

李松奎

李松奎

创始人 / 主任律师

律师简介

中共党员,河南致义律师事务所创办人,现为河南致义律师事务所主任。 毕业于河南公安专科学校侦查系刑事侦查专业,本科就读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,法学学士学位;后获得上海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。 曾在公安机关工作多年,有丰富的公安工作经验,后转型律师行业,长期执业于上海君志律师事务所,担任多家著名的本土及外资法律顾问,办理了数百起各类案件,拥有良好的司法系统资源,后于2014年在洛阳创办河南致义律师事务所。 丰富的公安工作经验,专业的法律知识使李松奎律师在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,在学术上也颇有建树: 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发表多篇文章:《一箱装不下一百万-一起贿赂案中的物理实验与证据规则反思》、《人民法院对侦查程序违法司法回应的规范边界研究-以渑池法院〈退回决定书〉为分析对象》等; 在北大法律信息网发布多篇文章:《敲诈勒索与权力行使行为的界限及出罪路径》、《扫黑除恶案件涉案财产处置的辩护要点与实务突围》、《补强证据规则之规范反思与刑事证明标准层次化适用》、《职务侵占罪中"本单位财物"的认定边界》等; 著有《白领犯罪及其内部防控机制研究》、《精神病与证明责任》、《非法经营罪"口袋化"趋势的遏制》、《小产权房与非法经营罪》等多篇论文以及担任法律专业书籍《刑辩撷英》副主编。 李松奎律师以其多年来出色的刑事辩护成就,曾获得上海市静安区"优秀刑事辩护律师",洛阳市司法局"优秀律师",西工区司法局"优秀律师",洛阳市司法局"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辩护团队优秀律师",洛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"先进个人"等光荣称号。 李松奎律师曾任第五届洛阳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委员会副主任,现任河南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专业委员会执委,第六届洛阳市律师协会监事,并被聘为河南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。

擅长领域

刑事辩护公司事务企业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职务犯罪

专业成就

  • 上海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
  • 河南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
  • 优秀党员律师

个人资讯

共 6 篇
李松奎律师受邀主讲鼎先学习大讲堂

李松奎律师受邀主讲鼎先学习大讲堂

2026-09-17个人资讯

2026年9月3日,河南鼎先律师事务所第十期“鼎先学习大讲堂”正式开讲。我所创办人、主任李松奎律师担任主讲人,带来《从现场到法庭:刑事律师的突破口》专题分享。

我们不能曲解法律——关于一场排非战

我们不能曲解法律——关于一场排非战

2026-09-27个人资讯

手铐戴久了,会怎样? 钥匙插进锁孔,却纹丝不动——因为铐齿已经死死咬进皮肉,紧到钥匙无法转动分毫。办案人员束手无策,最后拨打了119。消防员到场,用断线钳,剪断手铐。 这不是电影桥段,而是一起涉黑案辩护律师在会见时,从当事人那里听到的真实细节。

起诉书2名公诉人,出庭来了6名,读错名字的竟是个"助理"

起诉书2名公诉人,出庭来了6名,读错名字的竟是个"助理"

2026-09-28个人资讯

一场涉黑案庭审,出现了这样一个场景。 一名出庭的"公诉人"宣读指控证据材料,把本属他人的名字,读成了被告人杜某的名字。杜某当即反对,审判长指示"要认真宣读"。 三十秒后,同一个错误再次出现——这名"公诉人",又读出了"杜某怎么怎么样"。 杜某再次反对:这么严重的指控,错误地加在我身上;如果是文书写错、念错,要求公诉方道歉。

庭审第7天,控方还在送资料:191页的卷宗,怎么多出了3页?

庭审第7天,控方还在送资料:191页的卷宗,怎么多出了3页?

2026-09-29个人资讯

一起涉黑案的庭审,进行到第七天,一个细节让我至今难忘。 侦查人员,还在按照控方的指示,匆忙向法庭送资料。 送的是什么?不是寻常的补强证据,而是几份最关键的文件——抓捕被告人的法律文件、省公安厅的指定管辖文件、郑州市公安局指定港区公安局管辖的文件,还有那份辩护人一直在质疑的立案决定书。 庭审第七天。程序合法性的根基文书,才刚刚送到法庭。

一场涉黑案庭审:16分钟,8个人

一场涉黑案庭审:16分钟,8个人

2026-10-01个人资讯

一场涉黑案的庭审,进入质证环节,出现了一个我多年执业中几乎不敢相信的细节。 控方指控在案被告人的主要依据,是同一名证人的八份辨认笔录。而这八份辨认笔录,是在十六分钟内完成的——平均每两分钟,指认一个人。 十六分钟,辨认八个人。这八份笔录,撑起了整个指控。

庭后记|一场20分钟的公诉,与一场100分钟的辩护

庭后记|一场20分钟的公诉,与一场100分钟的辩护

2026-10-02个人资讯

庭审结束的那一刻,我听见我的当事人——那个被指控为"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"的中年人——用几乎听不清的声音,说出了他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。那是一句不甘心的话,声音很小,却像一根针,扎在每一个在场的人心里。 我站在辩护席上,收拾卷宗。十三名被告,一场涉黑案件的法庭辩论,公诉人用了二十分钟发表公诉词,十三名被告人用了三十五分钟为自己辩护。而我,作为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,用了一百分钟。 这三个数字放在一起,像是一个沉默的隐喻。